各市科技局,区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精神,规范和加强广西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现将修订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函告自治区科技厅。原2011年9月发布的《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桂科基字〔2011〕44号)同时废止。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doc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6年11月25日
广西民族大学科学技术处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邮编:53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