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发布2020年广西科技厅—浙江大学科技创新合作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桂科计字〔2020〕242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广西科技厅—浙江大学科技创新合作专项项目为浙江大学联合广西企事业单位联合申报项目,且第一申报单位须为浙江大学。申报项目内容须围绕新材料、数字经济和生物医药三大领域,且申报单位要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如新药开发等)。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形成立项建议。
二、时间安排
请于10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OA邮箱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版一式9份至科技处项目成果与基地管理科(电话:3260781)。逾期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卢雯婕 0571-87951468 18958064468
受理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大紫金港校区纳米楼355房间,邮编:300052
附件:1. 广西科技厅—浙江大学科技创新合作专项申报指南.docx
2. 广西科技厅—浙江大学科技创新合作专项申报须知.docx
3. 广西科技厅—浙江大学科技创新合作专项申报书.docx
科技处
2020年10月12日